建设环大学创新产业带,是我市探索“高校+”新经济发展模式,激发城市发展新动能,促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为进一步支持碑林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发展,打造大西安“大学之城”“创业之城”“最优之城”示范区,特制定本意见。
一、推进大学与城市深度融合
1.加快推进大学双创综合体建设。融合大学和城市规划,对标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化大都市要求,推进城市功能向大学延伸、大学资源向城市流动,环绕相关大学院所建设环西工大军民融合创新带、交大·兴庆宫创新创业街区、“文化西大——中国文化名片工程”、环大学数据智能小镇、西安工程大学时尚文化创意产业园、西安测绘研究所“地信硅谷”等一批双创综合体,打造大西安城市转型发展新示范。在不改变用地主体的前提下,支持大学院所利用老校区和腾迁场地建设双创综合体,整合校园周边资源,并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计算和土地用途、权利类型的确定给予适度倾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碑林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科技局、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工程大学等高校)
2.完善大学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校区周边道路交通、水电气暖网等公共服务设施,将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的大学院所周边旧城改造、大学老旧校区家属区改造纳入西安市重点项目,支持大学开展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为大学院所基本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政公用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城改办、市轨道办)
3.支持大学配套设施与城市共建共享。将已有或新建的大学图书馆、科学馆、体育馆、博物馆、附属幼小中学校与医院、后勤物业等建设纳入市、区两级规划,打造高质量的创新创业、生产生活“生态圈”,建成都市里、嵌入式、国际化的全国创新创业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二、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4.扩大碑林环大学创新产业带管理委员会管理权限。赋予碑林环大学创新产业带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市一级管理权限,建立环大学创新产业带重点项目的便利化审批机制。对于事关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按“一校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市编办)
5.设立环大学产业发展基金集群。发挥大西安产业基金与合作发展基金引导作用,采取市场化方式联合各类社会资本和创投基金,形成总规模不低于5亿元的环大学产业发展基金集群,支持环大学创新产业带与大学院所共建重大载体项目,支持人才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市金融办)
6.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18年至2022年,对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内双创类项目,每年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支持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区级财政投入3000万元,支持建设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双创生态体系。鼓励环大学产业带管委会和大学院所充分运用市场资源,采取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建设运营模式,积极推进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碑林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三、大力发展大学院所双创经济
7.支持发展五大创新创业经济。鼓励大学生、校友、院士、院所、教师创办企业,对列入环大学创新产业带“龙腾计划”立项引进的双创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项目实施2年后根据项目完成实际绩效给予不高于其立项资助经费额度的奖励经费。支持建设大学全球创新网络平台,引导全球大学资源向大西安聚集,推进大学与产业跨界创新,塑造创新尖峰,发展全球领先的原创产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碑林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
8.加快环大学众创空间和加速器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众创空间和加速器,推进高质量创业企业持续大量涌现,帮助创业企业快速成长为小巨人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形成研发服务、数据智能、创新设计、文化创意等新业态新产业,推进大学成为创新创业的综合体、总部经济的集聚地、新经济发展的动力源。(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
9.支持建立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大学与世界500强企业、国内行业骨干企业等联合成立市场化研究院、创新中心、设计中心等,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费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碑林区政府)
10.激励大学科研人员更多承接横向课题。制定鼓励大学承接横向课题的《办法》,按技术合同登记金额的一定比例对大学(团队和个人)、企业及技术中介机构给予奖励。支持承担横向课题的科研团队创办企业,把横向课题转化为高质量的研发服务、高技术产品;鼓励高校建设推动横向课题转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
11.支持开展为企业评定职称工作。支持环大学创新产业带人才创新基地建设,授权产业带管委会成立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为本地企业科技人员评定职称,科研成果可以作为评审的加分项。以职称评定为牵引,建立大学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促进大学资源向企业流动,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
四、加强联动引进和培育人才
12.统筹校地人才规划。融合大学的人才规划、学科建设规划与市、区两级的人才规划、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大学围绕“双一流”目标引进领军人才,支持大学参与设立新型混合所有制高科技企业。(牵头单位:市人才办;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
13.鼓励校地人才深度合作。支持环大学创新产业带与大学共建校友创新创业平台、创新创业学院,引进校友企业,承接校友回归创业与大学生创业;支持大学(院所)与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共建“院士工作站”,建立两院院士支撑引领西安硬科技创新创业的大通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
14.加大创业培训实施力度。支持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各创业孵化基地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创业导师团队帮扶力度。支持碑林区办好西安创业大学,实施“创客千人培养计划”“设计英才培育计划”“创投经理训练营”等高品质双创培训计划,发展壮大陕西省青年创业联盟等双创社群。(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
五、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15.大力发展创新设计。支持校地共建国家级创新设计平台、文化科技融合平台,发展壮大西安设计联合会和丝绸之路创新设计产业联盟,办好“丝绸之路国际创新设计周”“丝路·星“创新设计大赛、”一带一路“西安国际时装周等品牌活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市委宣传部)
16.提升双创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组建环大学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试验区建设国家级技术转移平台,组建”丝绸之路“大学技术转移联盟;建设国家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健全双创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国内一流的双创社群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24小时创新创业生态圈“。(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市金融办)
17.建立校地联合一站式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校地联合制定落实中省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创业政策的实施标准,重点解决教师、研发人员以职务成果创办企业、教师在学校的职务行为与在企业的市场行为的利益冲突、科技成果定价决策、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关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难题。探索科技成果挂牌交易与职务发明公示免责模式,加快职务科技成果进入市场、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等高校)
六、推广环大学创新产业带模式
18.加大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宣传。促进环大学创新产业带成为大西安的专属IP,激发大学资源的创新创业活力,打造城市高质量发展新板块,为建设全球硬科技之都、”带一路“创新创业之都、丝路科创中心提供战略支撑。(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市委宣传部)
19.推广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六新“双创模式。在全市总结推广环大学创新产业带模式,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结合、”高校+互联网+双创“结合,通过”高校+“建设新载体、落地新孵化、实施新研发、发展新经济、壮大新社群、建立新机制,形成面向”一带一路“的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配合单位:碑林区政府、市委宣传部)
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