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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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改造办部门职责与服务承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11/01 15:17   浏览次数:


一、部门职能与岗位职责


1、新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贯彻学校有关新村改造的决策,制定新村及太白校区沿街商业改造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新村改造有关政策工作;

3)负责新村改造政策的宣传,做好来访教职工的沟通、解释工作;

4)负责做好新村改造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以及立项资料完善与立项报批工作;

5)负责制新村改造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与新村住户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组织好住户的过渡安置及回迁工作;

6)负责做好新村改造项目的文件档案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完成新村改造档案的归档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办公室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新村改造办公室工作,制定新村改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新村改造的政策

3)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新村改造有关政策工作;

4)负责新村改造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立项资料的完善并组织实施报批工作;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3、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新村改造的决策,协助主任做好新村改造工作;

2)负责联系新村改造项目立项报批所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

3)协助主任做好规划设计方案及报批和有关手续的办理;

4)协助主任做好新村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办公室秘书职责

1)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协助部门领导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类报告等文稿;

2)负责上级文件的签收、传阅、归档、保密等工作,负责书面或电话通知的转达,并做好督办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新村改造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

4)负责学校及各职能部门下达的具体工作,做好本单位考勤汇总和申报工作;

5)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本单位印章;

6)负责本单位办公设备物品的采买、保管、发放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事项与工作程序


项目

工作程序

服务标准

责任人

分管领导

新村改造工作

1.宣传改造政策。依据西安市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学校通过校内会议传达、发放宣传册等宣传形式,做好新村改造工作的政策和进行新村改造相关背景、工作思路、原则和步骤的宣传、解读工作。

2.开展入户调查。学校或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就改造模式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3.确定改造范围。在入户调查同意率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新村住房的危旧程度情况、入户调查的住户同意率和西安市有关建设规划要求等综合因素,学校协助碑林区政府相关部门确定改造范围。

4.购买地形图,确定规划设计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碑林分局出具证明材料,我校有关工作人员持证明材料至西安市测绘部门购买地形图;按照中省校有关规定程序,确定规划设计单位。

5.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根据拟改造范围,由确定的规划设计单位会同学校、政府相关部门等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向资源规划碑林分局申请争取用地指标强度。

6.改造项目立项。待用地强度指标批复确定后,依有关法定程序申请立项。

7.组建居民代表小组成员根据碑林区政府部门的要求,学校组织居民代表小组成员推荐工作。居民代表小组参与新村改造规划设计和套型权属确认、房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和迁移安置程序监督等。

8.丈量登记,权属确认。根据确定的拟改造范围,学校或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拟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权属、面积、用途、人口及附属物进行调查登记,进行三榜公示。

9.编制改造初步方案。依据调查登记情况和初步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学校或政府相关部门依程序确定详细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改造初步方案,并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

10.编制过渡安置方案。学校或政府相关部门依改造基本原则与改造初步方案,编制改造过渡安置方案并进行公示。

11.发布改造决定,签订改造协议,进行搬迁。发布改造决定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出改造决定后及时发布公告,学校或政府相关部门与住户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即刻进行搬迁工作。所有住户协议签订后,立即进行公告。

12.改造实施。依法定程序编制建筑设计方案,确定基本建设单位,进入改造实施阶段。

13.迁移安置。学校会同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迁移安置。

1. 积极做好新村改造相关政策、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宣传与解释工作;            2.及时公开新村改造相关政策、工作程序、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等,广泛征求住户意见和建议;

3.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法律政策和规定,坚持依法征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4.认真办理新村住户来信,热情接待新村住户来访工作。

姓名:崔永祥

职务:主任科员 

办公地点:新村2-1-301

联系电话:88303778



姓名:成剑

职务:主任

办公地点:新村2-1-301

联系电话:88305297

代理人:陈建设

职务:副主任

办公地点:新村2-1-301

联系电话:88308127


三、服务承诺

为规范新村改造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政策,特制定本服务承诺: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

2.坚持依法征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3.增强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提升工作效能。

4.认真办理住户来信,热情接待来访住户。

5.严禁办公室工作人员单独与被征收人商谈补偿事宜。

6.严禁向被征收人做出超出职责范围内的许诺。

7.严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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