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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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新村改造征求意见宣传手册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6/12 21:59   浏览次数:


致全体新村住户的一封信

全体新村住户:

新村改造工作是顺应民意、关心民生的一项惠民工程。该项工作有利于消除新村安全隐患,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有利于新村土地合理配置利用,更好地发挥国有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益;有利于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新村改造工作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规划、建设、房产、国有资产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广大教职工长期关心、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为了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切实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学校新村改造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新村改造以“总体规划、自主改造、全成本核算、分步实施”为原则拆除重建,稳步有序推进。为此,我们整理汇编了《西北大学新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宣传手册》,以期帮助广大教职工和住户了解相关政策,理解并支持学校新村改造工作。

广大教职工和住户如有需要咨询或提出意见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服务,联系电话:88303778

                            新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0年六月十二日


西北大学新村改造工作问答

一、为什么要对学校新村进行改造?

答:我校新村由于建设年代比较久远,许多建筑物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建造,小区布局结构混乱,基础设施陈旧,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问题突出,道路狭窄拥挤、下水不通、电力通讯杂乱、供暖设施陈旧等现象严重,极大地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新村改造的目的是学校为了改善新村教职工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千秋工程。新村改造符合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要求,符合广大教职工的迫切期望,符合学校发展整体利益,是为学校发展打基础、谋长远的重要任务。

二、学校新村改造工作为何要重新进行入户调查?

答:我校新村拟改造范围内住户现有95%以上住户同意率,是基于原完全棚户区改造模式政策基础上达成的。近年来,西安市城规政策发生很大变化,原完全棚改模式已不适宜学校实际,经学校有关会议决定,确定采取拆除重建(全成本核算)模式进行改造,因此需要重新进行入户调查。

三、学校新村改造的基本原则与模式路径是什么?

答:我校新村改造按照“总体规划、自主改造、全成本核算、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拆除重建,严格参照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成本分担方式,公共服务区域、沿街商业区域、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等拆除、建造及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其他费用由新村住户承担。

四、学校新村改造基本工作思路是什么?

答:我校新村改造关乎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首先,学校组织人员先实施改造入户民意调查及评估工作,根据调查统计及评估结果,编制新村改造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争取碑林区政府、西安市政府相关部门在用地强度规划指标、立项、城建规费减免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再拟定新村改造工作具体实施计划。

五、学校新村改造后将会给居民带来什么好处?

答:(1)环境的改变:高起点、高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各种市政配套设施齐全,绿化、净化、美化均达到高品质人居要求;周边沿街区域环境优美,文化气氛浓郁。(2)住房条件的改变:旧房换成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结构合理,电梯、水、电、气、暖、有线电视、地下停车等居住配套设施齐全的新房。(3)心情的改变:优雅的居住生活环境必然使人心旷神怡,幸福感、获得感、归属感增强,能更好地在各项工作领域长袖善舞、贡献才智。

六、学校新村改造工作所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我校新村改造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确保改造过程合乎法律及政策要求。

(二)最大公约数原则。认真做好政策宣讲和可行性宣传,使广大教职工围绕新模式达成最大限度共识。

(三)风险可控、成本可担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避免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稳定风险,确保新村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四)公平性原则。充分考虑三校区家属区住户公平。

七、学校新村改造工作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西安市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市字﹝2018﹞1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2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5〕22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西安市进一步加强重点历史文化区域管控疏解人口降低密度的规划管理意见》(市政办发〔2018〕27号);《关于支持碑林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字〔2018〕105号);《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新版)。

八、学校新村出租、存在纠纷的房屋,改造中怎么处理?

答:出租房屋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学校不予干预;存在纠纷的房屋由各利益相关方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学校不予干预。

九、学校新村改造后,房屋如何进行分配?

我校新村改造后,优先安置原有住户,具体分配办法依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剩余房屋作为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寓储备。

十、学校新村改造工作的大致工作步骤是什么?

根据西安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新村改造工作大致经过以下工作步骤:

(一)宣传政策。依据西安市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学校通过校内会议传达、发放宣传册等宣传形式,做好新村改造工作的政策和进行新村改造相关背景、工作思路、原则和步骤的宣传、解读工作。

(二)开展入户调查。学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就是否同意拆除重建(全成本核算)模式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三)确定改造范围。在入户调查同意率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新村住房的危旧程度情况、入户调查的住户同意率和西安市有关建设规划要求等综合因素,学校协助碑林区政府相关部门确定改造范围。

(四)购买地形图,确定规划设计单位。资源规划碑林分局出具证明材料,我校有关工作人员持证明材料至西安市测绘部门购买地形图;按照中省校有关规定程序,确定规划设计单位。

(五)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根据拟改造范围,由确定的规划设计单位会同学校、政府相关部门等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向资源规划碑林分局申请争取用地指标强度。

(六)改造立项。待用地强度指标批复确定后,依有关法定程序申请立项。

(七)推荐居民代表小组成员,成立居民自治组织。根据碑林区政府部门的要求,学校组织居民代表小组成员推荐工作。拟改造范围内的楼宇,每栋楼推荐一名住户代表,参与新村改造规划设计和套型权属确认、房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和迁移安置程序监督等。

(八)丈量登记,权属确认。根据确定的拟改造范围,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拟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权属、面积、用途、人口及附属物进行调查登记,进行三榜公示。

(九)编制改造初步方案。依据调查登记情况和初步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学校依程序确定详细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改造初步方案,并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

(十)编制过渡安置方案。学校依改造基本原则与改造初步方案,编制改造过渡安置方案并进行公示。

(十一)发布改造决定,签订改造协议,进行搬迁。发布改造决定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作出改造决定后及时发布公告,学校与住户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即刻进行搬迁工作。所有住户协议签订后,立即进行公告。

(十二)改造实施。依法定程序编制建筑设计方案,确定基本建设单位,进入改造实施阶段。

(十三)迁移安置。学校会同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迁移安置。